第三百八十二章 未播先火-《综艺我为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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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栋对于自己在亚洲创造的局面非常自信。
放眼整个亚洲,在综艺这一块,他说第二,谁敢认第一?
看看东南亚多少电视台在做相同类型的综艺就知道,都是东方娱乐的版权。
这可是每年要交保护费的,薅羊毛自然要慢慢来,不能一次性薅光。
而一档好声音,也让东方娱乐正式站在了世界舞台上。
国外同行都快被坑哭了,那也没办法,得认。
谁让观众爱看呢?只要观众贡献收视率,多少钱都得花。
在这样的情况下,梁栋意图攻略丑国的野心,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。
但他很讲规矩,到了人家的地盘,肯定要先拜一拜码头。
好莱坞这片儿的码头不少,但能让梁栋看重的却不多。
格雷登卡特算一个,各大制片厂的ceo分别算半个。
如果得到卡特的帮助,他的攻略之旅将变得更加轻松。
当然了,好莱坞也是资本的一部分,想要让人家帮忙,还得拿出看得见的利益才行。
不然人家凭什么帮你?他又不是大美女。
“格雷,东方娱乐将在未来三年,拿出不下5000万美元投放广告。
我们需要独家合作伙伴~”
这就是他付出的利益,三年5000万,多吗?
当然多,但对于像苹果、微软这样的公司来说,这点宣传费还不到九牛一毛。
但是!梁栋很明确的说需要独家合作伙伴。
什么意思?意思就是,谁争取到了梁栋的认可。
就能在未来三年得到5000万美元的稳定收入。
这就不是小数目了,别以为《名利场》影响力很大,名气很大,就很赚钱。
并不是这样,纸面传媒日渐落寞,他们的辉煌早已过去。
现在,不赔钱已经是成功的标志了,赚钱?呵呵。。。
三年5000万,即便对见惯了大钱的格雷,也绝对是天大的诱惑。
“oh伙计,这是个太大的惊喜了,请允许我冷静一下,也许我需要一杯酒~”
梁栋打了个响指,帮忙叫来侍应生。
“威士忌?”
“谢谢,再好不过~”
轮到梁栋帮他倒酒,有点反客为主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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